
信託洞察
資產隔離的迷思:家族信託為何未能守護張蘭?
許多人認為,將財富存入信託後便能高枕無憂,實現「資產隔離」與「財富傳承」的雙重保障,然而信託的防護並非牢不可破。在張蘭的案例中,這一工具未能如預期發揮效用,反而被法院認定為個人財產,最終無法達到避險的目的。 家族信託的資產隔離功能與法律保障 家族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個人或其家庭成員的財產託管,並以財富保護、資產隔離、管理和傳承為核心目的,向受益人提供定制化的財務管理與法律保護服務。根據信託法理,一旦資產注入信託,即應視為獨立於委託人、受託人及受益人的財產。這意味著,即使委託人(如張蘭)或受託人面臨債務問題,信託財產也不應成為清償債務的資產,理論上具有高度的法律保護性。 然而,家族信託並非「絕對安全」,其法律效力需符合嚴格的規範。例如《信託法》明確規定信託財產的獨立性,除特定情形外,不得被強制執行或保全。若信託的設立目的涉及逃避債務或違法行為,則不受法律保護。 張蘭家族信託為何被「擊穿」? 1. 信託財產管理仍由委託人控制 根據法院判決,雖然張蘭將其 100% 持有的公司注入家族信託,但其公司銀行賬戶的受託人權限未及時更新,信託受益人(汪小菲及其子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