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託洞察

資產隔離的迷思:家族信託為何未能守護張蘭?

信託洞察

資產隔離的迷思:家族信託為何未能守護張蘭?

許多人認為,將財富存入信託後便能高枕無憂,實現「資產隔離」與「財富傳承」的雙重保障,然而信託的防護並非牢不可破。在張蘭的案例中,這一工具未能如預期發揮效用,反而被法院認定為個人財產,最終無法達到避險的目的。 家族信託的資產隔離功能與法律保障 家族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個人或其家庭成員的財產託管,並以財富保護、資產隔離、管理和傳承為核心目的,向受益人提供定制化的財務管理與法律保護服務。根據信託法理,一旦資產注入信託,即應視為獨立於委託人、受託人及受益人的財產。這意味著,即使委託人(如張蘭)或受託人面臨債務問題,信託財產也不應成為清償債務的資產,理論上具有高度的法律保護性。 然而,家族信託並非「絕對安全」,其法律效力需符合嚴格的規範。例如《信託法》明確規定信託財產的獨立性,除特定情形外,不得被強制執行或保全。若信託的設立目的涉及逃避債務或違法行為,則不受法律保護。 張蘭家族信託為何被「擊穿」? 1. 信託財產管理仍由委託人控制 根據法院判決,雖然張蘭將其 100% 持有的公司注入家族信託,但其公司銀行賬戶的受託人權限未及時更新,信託受益人(汪小菲及其子女)

千金難買少年貧:沈殿霞的遺產信託智慧

信託洞察

千金難買少年貧:沈殿霞的遺產信託智慧

2008年,香港知名主持人沈殿霞因病離世,留下了一筆高達數千萬港元的遺產。然而,她並未直接將這些資產交給當時僅20歲的女兒鄭欣宜,而是通過精心設計的信託安排,為女兒的未來提供財務保障的同時,避免年輕揮霍的風險,展現了一位母親用心良苦的智慧。 信託:一份長期而穩健的財富保障 沈殿霞設立的屬於「生前信託」,在她去世後即生效。根據香港信託法律,納入信託的財產不再屬於原資產持有人,而是由受託人持有,受益人則依信託契約分配財產利益。這樣的安排,讓鄭欣宜在其母親過世後無法直接繼承遺產,而是依照信託條款逐步取得使用權。這種操作模式,不僅有效保護了財產不因繼承人的不成熟決策而損失,也避免了因外界糾紛而帶來的風險。 2022年5月,鄭欣宜年滿35歲,終於獲得信託資產的完整支配權。她從當年年輕時的放縱無度,轉變為成熟穩重,沈殿霞的苦心安排得到了驗證。正如俗話所說,「千金難買少年貧」,信託的設立不僅是財富的保值與增值,更是對受益人培養自律與理性理財能力的過程。 沈女士設立的是生前信託。有另一種方式叫遺產信託。也就是美國信托體系所稱的“Testamentary Trust” 。即通過遺囑對身後留下的